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在履職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開的外,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羅平縣人民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以及法律和國務院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涉及國家秘密或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屬于公開范圍。
二、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羅平縣人民政府及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并采用主題、組配、體裁3種目錄分類方式。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羅平縣人民政府領導分工、工作規則、機構職能
(二)羅平縣人民政府規章
(三)羅平縣人民政府文件
(四)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五)羅平縣人民政府重要會議
(六)羅平縣人民政府重點工作
(七)羅平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
(八)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及財政預決算報告
(九)羅平縣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十)羅平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
(十一)羅平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十二)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重要信息
羅平縣人民政府對外發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羅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ypressconsultingcorporation.com/)
羅平縣政府信息查閱場所:
1.羅平縣檔案局
地址:羅平縣九龍大道406號;聯系電話:0874—6084018
2.羅平縣政務服務中心
地址:羅平縣萬峰路4號;聯系電話:0874—8268529
3.羅平縣圖書館
地址:羅平縣萬峰路1號;
三、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聯系地址:羅平縣明珠路2號(華能滇東集團)
郵政編碼:655800
聯系電話及傳真:0874-8218344
郵箱:lpzfbxxk@163.com
(二)申請所需材料
申請人須填寫《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申請表》,可在羅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電子版本(附件1:羅平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復制有效;不具備下載條件的,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應盡可能準確、具體,以便行政機關精準查找;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三)申請接收渠道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到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郵政寄送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寄至本機關受理機構。
3.政府網站申請:申請人進入羅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在線填寫《羅平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提交申請。申請人成功提交申請后,請妥善保存流水號和查詢密碼,以便查詢辦理情況。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傳真至本機關受理機構。
(四)申請辦理流程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附件2:羅平縣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圖)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如能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五)申請注意事項
1.收費標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第三、第四、第五條之規定,依申請公開信息處理費可以按件計收,也可以按量計收,均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
按件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①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②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③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執行下列收費標準:①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②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③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4.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2.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有權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3.委托他人或組織代為申請的,需向行政機關提供委托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材料。
4.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定的,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情況
羅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科負責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及信息公開申請。
五、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對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和建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